林尹:六書的內容與本質

六書並不是在造字之先,就有這個規律,乃是中國文字構造與運用方法的歸納。因爲中國文字的構造方法與運用方法,歸納起來,是有條理的;而其條理,絕對不能越出這六種範圍,纔有六書的名稱。所以六書在中國文字學上,可以說是民意的結晶,是科學的歸納。

六書的內容,如以科學的、分析的眼光注意下列五點,就能很容易地明白和辨別了。

一、「體」與「用」的不同:

明代楊慎作六書索隱,倡六書分經緯之說:「六書象形居其一,象事居其二,象意居其三,象聲居其四。假借者,借此四者也;轉注者,注此四者也。四象以爲經;假借轉注以爲緯。」清代戴震本之,有六書分四體二用的主張,他在答江慎修論小學書中曾說:「指事、象形、諧聲、會意四者,書之體止此矣;由是之於用,曰轉注,曰假借,所以用文字者,斯其兩大端也。」六書中所謂「體」,是指文字構造方法而言。六書中文字構造的方法有四種,就是「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六書中所謂「用」,是指文字運用方法而言。六書中文字運用的方法只有兩種,就是「轉注」和「假借」。

二、「文」與「字」的不同:

我們看許慎說文解字敘上說:「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孳乳而寖多也。」可見文與字是有區別的:獨體爲文,合體爲字。文字創造之初,只有獨體的文。或者象物之形,或者象事之形,是用「象形」同「指事」的方法構造的。後來人事複雜,獨體的文,無法應付,纔有合體的字出現。這種合體的字,或者由形和形相拼合,或者由形和聲相拼合,是用「會意」同「形聲」的方法構造的。所以「象形」「指事」與「會意」「形聲」的區別,是獨體與合體的不同,也就是依類象形的文,與形聲相益之字的不同。

三、「寶」與「虛」的不同:

王筠說文釋例卷一:「觀乎天文,觀乎人文,而文生焉。天文者,自然而成,有形可象者也。人文者,人之所爲,有事可指者也。故文統象形指事二體。」大致宇宙之間,事、物兩端而已。用圖畫去描繪實物的形狀,叫作象形;用符號去表示事情的性態,叫作指事。用象形方法構造的,大多爲名詞,是有實體的;用指事方法構造的,大多爲動詞形容詞,是抽象的。所以「象形」與「指事」的區別,是實體與抽象的不同,也就是實虛的不同。

四、「形」與「聲」的不同:

說文解字敍上說:「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形」「聲」如何「相益」而成「字」的呢?粗略地說,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形符和形符的相益,從配合兩個以上獨體初文的方法,會悟出這一個合體字的意思來;一種是形符和聲符的相益,用形符表明他的類別,用聲符注明他的聲音,以表示出字義來。例如:「信」,由形符「人」和形符「言」配合,會出「人言必信」的意思出來,是會意。「仕」,由形符「人」和聲符「士」配合,由人而知類,由士而知聲,是形聲。所以會意與形聲的區別,就是「形與形合」和「形與聲合」的不同。

五、「繁」與「省」的不同:

章太炎先生國故論衡有轉注假借說:「字之未造,語言先之矣。以文字代語言,各循其聲,方語有殊,名義一也。其音或雙聲相轉,疊韵相迆,則爲更制一字,此所謂轉注也。孳乳日緐,即又爲之節制,故有意相引申,音相切合者,義雖少變,則不爲更制一字,此所謂假借也。轉注者,緐而不殺,恣文学之孳乳者也;假借者,志而如晦、節文字之孳乳者也。二者消息相殊,正負相待,造字者以爲緐省大例。」凡是同一語根同一意義,由於時間地域之不同,而造出不同形體的文字,它們之間相互溝通,便是轉注;至於因爲同音多同義,紀錄語言時,對於未曾造出文字的語詞,不得不用已造出的同音字代替,這就是假借。所以轉注是溝通文字的重複;假借是補救文字的不足。轉注與假借是「造字者繁省大例」,轉注與假借的區別,正在於「繁」「省」的不同。

在本質上,六書並不是中國文字專有的,而是先民「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造字與用字的原則。我們知道,世界最古的文字是:中國文字、埃及文字、美索伯達米亞文字。他們最初制字的方法,大體上相似。例如埃及文字,「日」畫個「𓇳」,「花」畫個「𓆼」,「蟲」畫個「𓆣」;美索文字,「山」畫個「𒆳」,「魚」畫個「 𒆨」:西方學者把這一類字都叫做pictogaphs,可說與六書中的「象形」相當。又如埃及文字,有「𓁌」指「走」,有「𓅯」指「飛」;美索文字,有「𒆵」指「女」,有「𒉾」指「說」:這種造字方法,可說與六書中的「指事」相當。再如埃及文字,有「𓂙」,从人持槳,是「划」的意思,有「𓁿」,从目垂淚,是「哭」的意思;美索文字,有「𒎕」,从女在山,是「奴」的意思,有「𒁶」,从首就食,是「吃」的意思:這種造字方法,可說與六書中的「會意」相當。指事和會意雖有獨體合體之別,卻都是表示抽象意念的,西方學者把他們合爲一類,叫作ideographs。還有,埃及文字和美索文字,遇到一些不好畫或根本無法畫的意念,就在已有的字體中借用音同或音近的字體來代替,西方學者稱爲phonographs,這種用字方法,有點像六書中「本無其字依聲託事」的「假借」。埃及和美索初民們,爲了避免因假借而起的誤會,有時候在phonograph的前面或後面,附加一個表形義的字,叫作determinative或classifier,使那個字容易辨認。這種由形符determinative或classifier加上聲符phonograph的字,正好與我國六書中「形聲」相當。至於轉注,原是同音同義而異形文字間的互釋,埃及文宇,日可畫作「𓇳」,也可畫作「𓊗」,還可畫作「𓈍」,「𓇳,𓊗也」「𓊗,𓈍也」「𓈍,𓇳也」,這便是轉注之法了。由此看來,六書可說是初民制字的共同原則了。

至於爲什麼埃及和美索文字走上表音的道路,而中國文字卻始終保持着六書的原則?這必須從埃及和美索語言跟中國語言的不同處加以比較說明。我們知道:埃及和美索語言在語法上富形式變化,而所有表示語法關係與語法變化的字,都是根本無形可象的,只能假借同音的字來代替;所以埃及和美索文字假借的情形遠比中國文字爲廣泛。恰好埃及和美索語言又是多音節的,縱使大量假借同音的字,在字音上混淆的程度仍不太嚴重。於是,由借音逐漸發展,終於變成了音節文字。中國語言是孤立語,很少用語法成分,假借的要求自然就少。而且中國語言又是單音節的,不能避免地有許多同音、異義的單詞。這些同音異義的單詞,在說話的時候,由於表情、姿勢和當時情境的配合,尚不至於讓聽的人發生誤會;可是形於文字,卻必須在聲符之外添加形符以表示其類別,方能使意義確定,不生誤會。舉例來說:「靑」是一種美好悅目的顏色,古人常假借「靑」聲來表示許多美好的事物。爲了避免混淆,美好的白天,於「靑」聲之外加上形符「日」以示「晴」;美好的淨水,於「靑」聲之外加上形符「水」以示「淸」水;推而廣之,而有:「凊」「菁」「精」「倩」「婧」「睛」「情」「精」「靖」「請」等形聲字,一方面假借「靑」音以表美好;一方面从形符「巜」「艸」「米」等以示類別,意義就更確定了。所以中國文字就不能往拼音文字方面發展,而必須走上形聲的道路,並保持着六書的系統了。這一點,瑞典有名的漢學家高本漢看得很清楚,因此,他在《中國語與中國文》一書便肯定表示:「中國人如不願廢棄此種特別文字,決非笨拙頑固之保守。中國文字與中國語言情形,非常適合。故中國文字爲中國必不可少者。」而我們學習中國文字,如由六書着手,明其條理,就不必字字強記,而收事半功倍之效了。

關於六書的數量,這裏要附帶提一提。在甲骨文已認得的千餘字中,象形約占五百多字,指事約占十字,會意約有百字,形聲約有三百五十字;而且有十多字已用了假借的方法。到了漢代,說文解字所列九千三百五十三個文字中,象形只有三百六十四,指事只有一百二十五,會意一千一百六十七,形聲七千六百九十七。從甲骨和說文六書數量的比較中,我們不難了解,中國制字由象形走上形聲的趨勢了。

——選自《文字學概說》,林尹 編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