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尹:訓詁與文字的關係

廣義地說,文字學是概括訓詁學的,狹義的說,文字指字形,訓詁指字義。凡文字必先具聲義,而後造形以表之,形義相應,不可或離。黃季剛先生曰:「小學分形、音、義三部。晁公武曰:『文字之學,凡有三:其一體製,謂點畫有縱橫曲直之殊。其二訓詁,謂稱謂有古今雅俗之異。其三音韻,謂呼吸有清濁高下之不同。』(郡齋讀書志)案三者雖分,其實同依一體:視而可察者,形也。聞而可知者,聲也。思而可得者,義也。有其一必有其二,譬如束蘆,相依而往矣。」(聲韻略說)訓詁與文字的密切關係,於此可知。

訓詁學是求字義的,然而字義卻依字形為依歸。段玉裁說:「形在而聲在焉,形聲在而義在焉。」(䛐篆下注)又說:「義出于形,有形以範之,而字義有一定。」(序叚借下注)可見不明形體,就不能了解字的本義。如日、月字,按字形即可知其所象的本義,刃、朱字,按字形即可知所指的情事。戌、戒字,按字形即可知其所比合的意義。

再則如省體的字,不論所省的是聲符,所省的是形符,如果字形不能考定,則字音的從來,字義的本原也就無法判定了。如龍字,如果不明字形的構造,就不能知道龍从童省聲,童从重省聲,重从東省聲,東从日在木中,東是龍字字音的從來。又如羨字,从㳄羑省,羑是呼羑之羑,如果不明字形的省體,就不能確知羨字的本義了。

對一字的本義了解以後,才能了解古書,才能避免籠統不分的弊病,胡樸安氏曾說:「不知本義而讀古書,每有籠統不分之弊。⋯⋯何謂籠統不分之弊?例如:今人對於天地生育的能力,渾言之曰造化,不知析言之,自無而之有謂之造,自有而之無謂之化。今人對於地之能發生萬物者,渾言之曰土壤,不知析言之,以萬物自生則曰土,以人所耕種樹藝則曰壤。今人對於瞽者,渾言之曰矇瞍,不知言之,有眸子而不見謂之矇,無眸子曰瞍。」(古書校讀法)

至於字義起於字形,即以字形來解字義的「形訓」字,形義之間的關係,那就更為密切,如:

左傳:止戈為武。武從止戈,故即以止戈訓武字。皿蟲為隔。蠱從皿蟲,故即以皿蟲訓蠱字。反正為乏,乏字反文為正,故乏字即有不正之義。

穀梁:人言為信。信从人言,故即以人言訓信字。

說文引孔子曰:一貫三為王。推十合一為士。黍可為酒,故以禾入水也。

韓非子曰:自環為私,背私為公。

這些都是就字形說解字義的例子。推而廣之,凡會意字,無不形義息息相關。劉師培曾說:「要而論之,會意雖以意為主,然每字之義,皆起于字形,故說文所列會意之字,有以字形發明字義者,如莫、日且冥也。從日在茻中。益、從水在皿上,增益之意也。杲、明也,從日在木上。之、出也。從屮從一,一,地也。圂、廁也,從豕在囗中。光、從火在人上。坐、從二人在土上。輦,從㚘在車前引之。此皆以字形發明字義者,字義即見于字形。」(中國文學教科書)

指事、象形、會意與訓詁的關係,已如上述,至於形聲與訓詁的關係,亦極密切。因為形聲字的字義,即寓於所諧的聲,同諧一聲,則數字同出一意,所以辨別它所从何聲,即知其所取何義,段玉裁氏在說文注中講明形聲字的條例很多,如「凡同聲多同義」、「凡字之義必得諸字之聲」、「凡从某聲皆有某意」、「形聲多兼會意」等(參見第六章),無不講明「以聲為訓」的道理,我們看訓詁的重要書籍和古書通假的例子,其中大半是形聲字,「聲母」和「聲子」的關係,訓詁與形聲字的密切相關,由此可以推想了。

訓詁與轉注的關係,更為密切。因為訓詁是以已知的語言文字,去解釋未知的語言文字。轉注也是以甲地已知的語文去注釋乙地未知的語文,只是轉注必有聲韻關係,而訓詁不必有聲韻的關係。所以訓詁可說是廣義的轉注,轉注可說是狹義的互訓。章太炎曾例說明轉注曰:

「轉注云者,當兼聲講,不僅以形義言。所謂同意相受者,義相近也;所謂建類一首者,同一語原之謂也。同一語源,出生二字。考與老,二字同訓,聲復疊韻。古來語言不齊,因地轉變,此方稱老,彼處曰考;此方造老,彼處造考,故有考老二文。造字之初,本各地同時並舉。太史采集異文,各地兼收,欲通四方之語,故立轉注一項。是可知轉注之義,實與方言有關。」(國學略說小學略說)

方言不同,而一字音轉,須加以互相注明,就是轉注。所以若不明轉注,就不能通知彼此的異文,當然也就不是言訓詁了。章太炎先生曾舉孟子「雖袒裼裸裎於我側,爾焉能浼我哉。」為例,若不明轉注之故,就無法通曉「袒裼裸裎」同是一個「袒」字的異文,章氏曰:「袒,許書作但,裼古音如鬄。但裼古雙聲,皆在透母。裸、但也。裎、但也。裎今舌上音,古人作舌頭音,讀如聽,亦在透母。裸在今來母,於古亦雙聲,此皆各地讀音不同,故生異文。」(國學略說小學略說)

要通曉「袒裼裸裎」同意相受之故,就得講明轉注之條例,由此可知轉注是訓詁學上重要的關鍵。

至於訓詁與假借的關係,也非常密切,不明古書中本字借字之分,必然窒礙難通,即使勉強講通,亦不免有望文生義之弊。胡樸安氏曾舉詩經為例:

「兔罝:公候干城。干、扞也。知干為扞之借字。

芄蘭:能不我甲。甲、狎也。知甲為狎之借字。

緇衣:還予授子之粲兮。粲、餐也。知粲為餐之借字。

七月:八月斷壺。壺、瓠也。知壺為瓠之借字。

破斧:四國是皇。皇、匡也。知皇為匡之借字。」(古書校讀法)

凡上各例,倘不明何者為本字,何者為借字,而以借字的本義來說解,往往謬解古書,王引之氏的經義述聞中考訂出前人的謬解,都是由於不明假借之故。如古書中借光為廣,而解之者誤以為光明之光。借有為又,而解之者誤以為有無之有,借時為待,而解之者誤以為四時之時,借尊為撙,而解之者誤以為尊卑之尊。古書中通叚之字,在在皆是,倘若不明叚借,則不足以言訓詁了。

除經籍中的通假字外,如不明六書的假借,亦不能了解一字的本義和假借義,如來本瑞麥,詩貽我來麰,正用本義,而後代用作來往之來。西本鳥西,而假借為東西之西,又假借為物件之東西。頌本容顏,假借為歌頌之頌,又假借為頌揚之頌。翁本頸毛,假借為老翁之翁,又假借為翁姑之翁。經本縱絲,假借為經常之經,又假借為經典之經,又假借為經過之經。凡此之類,都屬於字義的引申或假借,與訓詁有著直接的關係。

——選自林尹編著《訓詁學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