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尹:訓詁的用途之「明辨文字的異形」

語言因古今而不同,文字亦今古有異,不過文字的殊體,多數是受音義的影響。有些文字的異形,是受了音變的影響;有些文字的殊體,是受了字義的變遷而改異。其今古不同的,在古書裡所謂古今字的例子非常多。例如:

《爾雅》釋詁云:「于,於也。」郝懿行的義疏說:「於與于同,亦語詞也。《詩》《書》俱古文作于,經典假借作於,於本古文烏字。」段玉裁在說文于字下亦注說:「釋詁、毛傳皆曰:于,於也。凡《詩》《書》用于字,凡論語用於字,蓋于於二字,在周時為古今字,故釋詁、所傳以今字釋古字也。」

釋詁又云:「茲、斯、此也。」顧炎武的日知錄說:「尚書多言茲,《論語》多言斯,《大學》以後之書多言此。《論語》之言斯者七十而不言此。《檀弓》之言斯者五十有三,言此者一而已。《大學》成於曾氏之門人,而一卷之中言此者十有九,語音輕重之間,而世代之別從可知矣。」像這些本是不同的字,因為時代的變異,而有相同的功用,前人謂之古今字,其實這裡所謂的古今,並不是嚴格的文字發生先後的問題,而是用法通行與否的問題。所以段玉裁說:「凡讀經傳不可不知古今字,古今無定時,隨時異用者謂之古今字。」我們要知道哪些字的用法是否通行,就得藉助於訓詁了。

至於說文云:「鳳、神鳥也,朋、古文鳳,鵬、亦古文鳳。」可見鳳、朋、鵬古代原本是一個字,而現在我們通行的用法上,卻是把鳳作鳳凰字,朋作朋黨字,鵬作鯤鵬字,有了三種不同的用法。又如祀或從異作禩,是祀禩本一字,但因篆隸有祀無禩,所以漢儒杜子春、鄭司農等都不認識,故注周禮只云:「故書祀作禩。」而不敢直言祀即禩,實際上乃是異形同字。又如雱本籀文旁,今人不知旁雱本一字,而音讀各殊,乃分成二字了。這些都是本為一字,因重文或體而逐漸分異,如果沒有訓詁,我們又從何而得之。所以說訓詁的功用在明辨文字的異形。

——選自林尹編著《訓詁學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