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榮芬:《經典釋文音系》的幾個觀點

陸德明的《經典釋文》是一部集前人典藉音註大成的巨著。書中音切資料之豐富,不僅前人莫及,後人也罕見。不用說它們是研究魏晋南北朝語音實況的極爲重要的依據。然而由於音切數量大,內容複雜,整理起來,較費時日,一般不便輕易動手。所以時至今日,研究的人還不多。1975年日本學者坂井健一出版了《魏晋南北朝字音研究》一書,研究了《釋文》引錄的諸家反切,但對陸氏本人的反切則全然未及。1984年王力先生發表了《經典釋文反切考》(以下簡稱《反切考》)一文,對《釋文》音系作了一番考訂。這是硏究陸德明音系的第一篇論文。當時我已經開始了《釋文》音系的研究工作,讀了王先生的文章之後,發現在很多重要問題上他所持的看法跟我的很不相同,因而覺得《釋文》音系還有進一步研究的必要。於是我的研究工作就繼續了下來,經過多年時作時輟的努力,終於在今年春夏之交把《經典釋文音系》(以下簡稱《音系》)一書完成了。

由於篇幅的限制,這裏不打算介紹《音系》的全部內容,只簡要地談談我在《音系》中所持的與王先生不同的幾個主要觀點,藉以略見兩人論著差異之一斑。

首先我認爲《釋文》中的音切有不同的來源,有不同的歷史或方言層次。有的是陸氏自定的規範讀音,即標準音;有的是錄存的方言或舊音僅供備忘或參考之用的。不宜於把《釋文》音切作爲統一的系統或同一層面上的資料來看待。對此陸氏自己曾有明確的說明。他在《釋文》卷首《條例》裏寫道:

若典籍常用,會理合時,便即遵承,標之於首。其音堪互用,義可並行,或字有多音,衆家別讀,苟有可取,靡不畢書,各題姓氏,以相甄識。義乖於經,亦不悉記。其或音、一音者,蓋出淺近,示傳聞見,覽者察其衷焉。

顯然「典籍常用,會理合時」就是陸氏規範音或標準音的尺度。它們的標誌則是「標之於首」。其它居於首音之後的「衆家別讀」和「一音」、「或音」等大多只不過是僅供參考或「示傳聞見」而已。由此可見,在研究《釋文》音系時,只能以陸氏所定的標準音爲依據,其它反切都只能作爲參考之用。否則就不大可能求得一個單一的內部一致的語音系統。

王先生對《釋文》音切的看法則與此不同。在《反切考》裏他說:

《經典釋文》主要記錄舊音,以音明義。⋯⋯雖不是韻書,但是反切繁多,我們可以從中窺見中國六世紀的語音系統。

可見他對《釋文》反切並沒有作層次上的區分,而是把它們看作單純的統一系統。這在他徵引《釋文》反切對陸氏音系進行論證的時候也可以看得出來。不論是標之於首的音,還是首音之後的音,不論是又音,還是一音、或音,他都一視同仁地作爲證據加以徵引。

由於我跟王先生在對《釋文》反切性質的認識上存在着上述分歧,《音系》和《反切考》的結論當然也就很難一致了。很多《音系》認爲有分別的音類,《反切考》則認爲已經混併,下面不妨擧尤、幽兩韻(擧平聲包括其它各聲,下同)爲例,以見一斑。尤、幽兩韻王先生認爲已經混併,他列擧了兩項例證,現轉錄於下: 

以上九例,除「觓」、「觩」、「滫」三例是《釋文》的註釋全文(不計略去的「反」字)外,其餘六例的音切都是摘錄或拼集的,各音的主次關係,也就是標準和非標準的關係不明。爲了看淸主次關係,下面把這六例《釋文》的註釋全文列出,只略去與問題無關的內容:

不難看出,「觓」、「璆」、「觩」、「黝」、「糾」五例的幽韻音以及「滫」例的有韻音都居於首音位置。按照我的看法,它們都是陸氏所確定的標準音,它們與《廣韻》的讀法並沒有甚麼不同。與《廣韻》不同的讀音,在這六個例子裏都居於首音之後的次要位置上,當它們在別處出現時,其次要位置不變,於此可見它們在陸氏心目中的非標準音性質。顯然它們不能作爲陸氏音系的代表。「休」字「善美」義,《釋文》居於首音位置的有幽韻讀,即「虛虯反」、「許虯反」等;又有尤韻讀,即「許收反」和「虛求反」。這與《廣韻》並沒有甚麼不同。《廣韻》此字也有尤、幽兩讀,只不過在幽韻字形作「烋」而已。「捄」例見於《詩•大東》「有捄棘匕」。陸氏據毛傳謂「捄」爲「長貌」,而朱熹《詩集傳》則認爲是「曲貌」。《廣韻》幽韻「渠幽切」小韻收有「觓」字,註云:「匕曲貌」,與朱傳正同。可見「觓」在這個意義上與「捄」實同爲一詞。那也就是說「捄」《廣韻》也有幽韻一讀。這樣與《釋文》也就沒有甚麼不同了。剩下的「烰」例,《釋文》的兩音也許都是標準音。《集韻》「烰」字尤、幽兩收,或即據《釋文》,可以參證。

根據以上的分析,王先生所列擧的尤、幽混併的九個例證,從陸氏標準音的角度看,幾乎沒有一例是可以成立的。類似尤、幽的情況,不一而足。《音系》和《反切考》在結論上的差距就不難想見了。

其次,我認爲研究一個反切系統,如因篇幅或時間所限,有些問題略去不談,倒是可以理解的。但談到的問題,尤其是音類分合的具體問題,應當在搜集、分析全部材料的基礎上作出結論,才比較可靠。如果只是根據隨意找到的一些例子就下結論,在例子較多的情況下,還有一定的可信程度;在例子較少的時候,就很難取信於人了。《反切考》的寫法正是隨意擧例性質的,就難免存在這種不足。比如《釋文》耕韻和庚二等混切較多,確實已經不分。可是《反切考》只列擧了八個混切的例證,即使不除去其中的非標準音以及誤列的,也不太能夠取信於人。嚴格地說,採用《反切考》的寫法,文章所列擧的各項例證從數量上來說,符合實際的程度如何,都是無法判斷的。旣然是隨意擧例,每項例證當然都存在着漏略的可能。實際上這種漏略確實是隨處可見的。比如「以佳切皆」項下漏掉兩例,「以怪切卦」項下漏掉一例,而咸、銜兩韻有混切十八例,竟全部漏掉。可以說採用這種研究方法,在例證較少的情況下所作出的各項判斷,都是難以令人放心的。因此我認爲研究一個反切系統最好是在整理了它的全部資料的基礎上進行。《音系》的做法就是如此。

最後要談的一個看法是關於《釋文》音系的語言基礎問題。我認爲《釋文》音系的語言基礎是當時的南方標準語金陵話。這有多方面的理由。第一,陸氏是蘇州人,在《釋文》成書之前他沒有到過江北,因而不可能把江北的一個甚麼方言音系拿來作爲定音的標準。第二,陸氏二十歲以前在金陵跟周宏正學習,後來仕陳,任國子助敎。當他583年開始撰寫《釋文》的時候,至少已經在金陵居住了近十年之久,可以肯定他是會說金陵話的。第三,根據《釋文•序》所說,陸氏撰《釋文》是在任國子助敎期間。太學裏敎學一般要求使用標準語,國子助敎負有根據標準語正音、正字的責任,陸氏撰《釋文》就是爲了履行這一職責。他所謂「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旣職司其憂,寧可視成而已」,說的就是這個意思。據此,陸氏定音的標準就只能是當時的金陵話,而不可能是他自己的家鄕方言蘇州話。陸氏對此也曾有過說明,在《條例》裏他寫道:「方言差別,固自不同。河北江南,最爲鉅異。或失在浮淸,或滯於沈濁。今之去取,冀袪茲弊。」旣然要避免方言的影響,那當然就是以標準語爲依據了。

王力先生在《反切考》裏所持的看法與此不同。他認爲《釋文》音系所代表的是「當時中國的普通話,可能就是長安話」。他沒有說明甚麼理由,只徵引了剛才我們引用過的陸氏的那段話,認爲陸氏旣然批評了南方方言,他所根據的就不可能是吳音。言外之意,他所根據的就可能是長安話了。其實陸氏只是批評了南方方言,並沒有批評南方的標準語。因此他的這段話並不能作爲否定《釋文》音系根據南方標準語的證據。

再者,王先生不僅硏究過《釋文》反切,也硏究過玄應反切,發表過《玄應一切經音義反切考》一文。玄應長期在長安生活,一般認爲他的反切代表長安音。王先生也持這一看法。可是王先生考出的《釋文》音系與他考出的玄應音系卻並不相合。兩者的不同之點如下表所示。表中並列的聲表示合併,並列的韻表示合併或同部,分立的聲或韻以斜綫隔開。

可以看出,不僅韻母不同,聲母也有差別,可見王先生關於兩書的結論不一定正確。不過上表只能表明王先生的說法自相矛盾,但並不就能眞正反映兩個音系的實際異同。大家知道周法高先生也研究過玄應反切,有《玄應反切考》一文,他的結論跟王先生的有很大不同。可見玄應音系的實際情況究竟如何,一時還不能作出判斷。不過玄應音系聲母從、邪分立,船、常不混則是兩人共同而又比較可靠的結論,而《釋文》音系從、邪混淆,船、常合併也是公認的事實。兩個音系在聲母方面的這種不同,雖然不算很多,但它們所反映的卻是當時南北方言的共同區別,明顯具有代表性。因而我認爲憑藉這兩點區別來否定《釋文》音系是長安音系的說法也就充足有餘了。

以上談了一下我在《音系》裏所持的幾個觀點,這些跟王先生在《反切考》裏所持的看法差別較大。爲了讓讀者了解《音系》一書的一些特點,並希望能夠得到批評和指正,所以把它寫了出來。遺憾的是王先生已經不幸辭世,求敎無從,思之愴然。

——《中國語文通訊》1991年11月第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