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魁:什麽是韻和韻書

我國是一個歷史悠久、有着十分豐富的文化遺産的偉大國家。在歷史遗留下來的文化典籍中,有一類書籍,叫做韻書。它是前人分析和研究古代漢語語音的著作。這種按漢語的”韻”來分類、排比漢字字音的書,按其實質來説,就是漢字的字音總集。它的作用就是爲標注和分析漢字讀音及古代人製作韻文選用韻脚字服務。我們知道,我國傳統上把漢語的一個音節(一個音節寫下來就是一個字)分析爲”聲”和”韻”兩大部份。”聲”又稱”聲母”,是指一個音節中居於前面的輔音部份(有人認爲古代的”聲”不單指輔音,也包括元音在内),”韻”又稱”韻母”,是指一個音節中除去”聲”之外的後半部份(”聲母”和”韻母”的叫法是後起的)。”聲”和”韻”拼合起來構成一個音節。此外,一個由聲和韻拼合成的音節還可以有高低昇降的不同,這就是一般所説的”調”(或稱“聲調”),它與聲和韻一樣能够起區别意義的作用。就漢語來說,聲、韻、調結合起來就構成一個完整的、可以分辨意義的字音(音節)。

漢語音節中的《聲》一般是由輔音充當的,”韻”則主要是由元音充當的,不過”韻”之中也可以包含輔音,”韻”中的輔音只能出現於元音之後。如”丹”[tan](注:採用國際音標注音,後同)、”關”[kuan]、”江”[tɕiaŋ]、”雄”[ɕiuŋ]中的[-n]和[-ŋ]就是輔音,它們結合在元音[a]和[u]後面。

前人除把漢語的音節分析爲聲、韻、調三個部份之外,韻這一部份還可再細分。如[kuan]這個音節,韻母是[uan],這個[uan]還可分爲韻頭(或稱介音)[u],韻腹(又稱主要元音)[a]和韻尾[n]。現代所説的不同的韻母,是就韻頭、韻腹、韻尾這三個方面來區分的,三者之中有一個方面不同,便算是屬於不同的韻母。如[tan]的[an]不同於[kuan]的[uan], 一個有韻頭,一個没有,這就分屬不同的韻母;[uan]又不同於”廣”[kuaŋ]的[uaŋ],兩者雖然韻頭、韻腹相同,但韻尾不同,所以也算是不同的韻母。古代韻書中所說的”韻”,是就韻腹、韻尾這兩個方面來區分的。韻腹或韻尾不同,就是不同的韻,如[tɕiaŋ]與[ɕiuŋ]或是[iaŋ]與[iuŋ]韻尾雖同韻腹不同,是不同的韻;[iaŋ]與[ian]是韻尾不同,也是不同的韻。古代的韻不計介音的相同與否,[tan]與[kuan]雖有具備介音(韻頭)[u]與否的不同,但[an]、[uan]仍屬同一個”韻”。這也就是説,只要韻腹、韻尾相同,便歸爲同一個韻。因此,古代韻書中的一個”韻”,有時可以包括兩個、三個或四個我們現在所說的韻母。比如宋代的韻書《廣韻》中的”東”韻,就包括了[oŋ]和[ioŋ]兩個韻母,”删”韻就包括[an]和[uan]兩個韻母,”麻”韻就包括[a]、[ia]、[ua]三個韻母。從現代漢語語音的角度來看,韻書中一個”韻”實在是一個大韻。大韻之内包括幾個具體的韻母,如”麻”韻中包含[a]、[ia]、[ua]。有人把韻頭各不相同的具體的韻母(如[a]、[ia]、[ua])稱爲”真韻母”。韻書中一個”韻”可以統率幾個真韻母。韻書中的”韻”,有時也稱爲”韻部”。

古代韻書中對”韻”的劃分標準,是由它所服務的製作韻文時運用的格律決定的。古代作詩講究押韻。一個字音只要韻腹和韻尾相同,便可在一起押韻,韻頭的不同可以不計。所以韻書的编纂也服從於製作韻文的這種特點,把可以在一起押韻的字歸爲同一個”部”。這樣,就方便製作詩詞的人査檢。而古代韻文的押韻,又是受古代漢語語音的特點制約的。不管一個字音有没有介音或介音是否相同,只要韻腹、韻尾相同便可通押。這種格律之所以産生,原因是在中古時代以前,一般來說,漢語是没有介音的,古人押韻,實際上是就整個韻母相同與否來調配的,如後代看來是[an]與[ian]、[uan]通押,事實上,在古代,是[an]與[an]、[an]相押,[ian]、[uan]的韻頭是唐宋時代才在某種條件下産生的。當後代産生了[i]、[u]介音之後,前代的用韻習慣或格律仍然沿用下來,變成了介音不同的字仍可在一起通押。韻書就把這些可以在一起押韻的字總歸爲一個韻部。實際上,更古的韻書裏每個韻所管的字,韻母是完全相同的,没有什麽介音的分歧;後代的韻書一個”韻”之内才包括有介音不同的各個具體的韻母。

古代的韻書按照漢語一個音節中韻母的韻腹及韻尾相同與否,把字音歸納爲若干個”韻”。每一個韻用一個漢字作爲代表,稱爲”韻目”,如《廣韻》中的”東”、”江”、”支”、”魚”等。另外,古代韻書中的韻又是按照聲調的不同來區分的,韻母雖然相同但聲調不同的字也分屬爲不同的韻部。如”郎”[laŋ˩˧]、”朗”「laŋ˩]、”浪”「laŋ˥˧]這三個字的韻母都相同,只是聲調有别,郎爲平聲,朗爲上聲,浪爲去聲,在韻書中就分屬於”唐”、”蕩”、”宕”三個不同的韻部。入聲字也獨立分部,如與上述三個字相對的入聲字”落”(郎、朗、浪的韻尾是舌根鼻音[-ŋ],落的韻尾是舌根塞音[-k]。它們的主要元音在古代是相同的。帶塞音韻尾這一類字稱爲入聲字,這種入聲字在現代普通話中已經失去塞音韻尾,變爲非入聲字),則屬於入聲韻”鐸”韻。古代韻書的這種分類法,也是由韻文的格律決定的。古代製作韻文、特别是製作律詩時,不同聲調的字是不能在一起押韻的。所以,韻書的製作也就以四聲的不同來分劃韻類。

韻書中把同韻、同調的字按類歸納在一起,同韻的字韻母及聲調都相同。可是,一個韻部裏面還包含着不同聲母的字。如同是”東”韻的字,”中衷忠”等字的聲母不同於”弓躬宫”等字的聲母,也不同於”充茺”、”公功工蚣攻”等字的聲母。因此,一韻之内還要按聲母的同異來分列字音,卽把同調、同韻、同聲的字排列在一起,使各相統屬,互不雜厠。同聲母的字,前人稱之爲同一韻部之中的一個”小韻”。例如”中衷忠”等字,就是東韻之中同一個小韻的字,它們的聲、韻、調都相同,也就是字音完全相同。韻書中的各個小韻,在排列上一般用一個小圓圈隔開。同小韻的字魚貫排列,並在小韻的第一個字下面注明這一組字(即這一個小韻的字)的反切,這反切就代表整個小韻各字的讀音;許多韻書還在反切之下注明這一小韻所管的字數。兹用《廣韻》脂韻中的”尸”小韻爲例説明其體式如下:

這個小韻共有四個字,”尸”爲小韻首字。它下面所注的“式之切”就代表了這個小韻中尸、鳲等四個字的讀音。”四”字就表示這一個小韻所管的字數。各字之下都注明意義。

由上述可知,韻書中同韻的字,在讀音上是韻腹、韻尾和聲調都相同;同小韻的字,則是聲母、韻頭、韻腹、韻尾、聲調都相同。换句話説,同韻的字是韻和調相同,同小韻的字是整個字音完全相同。

韻書撰作的體制,概括起來説,就是以聲調統韻部(韻類),以韻部統小韻(聲類)。這樣分類歸部的結果,同音(同聲、同韻和同調)的字歸在一起,就把紛繁的漢字有規則地编集起來,成爲有系統的字音總集。人們利用它來查考字音,特别是用它來選擇製作詩文的韻脚字時,就相當方便了。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韻書實際上又是把大量的字按照反切的同異分類編排起來的。漢語反切的基本原理就是聲和韻(以及調)的分解和拼配。漢語的反切是建築在把一個漢語音節(字音)劃分爲聲和韻兩個部份的基礎上的,聲和韻兩分法,完全符合漢語語音的特點。反切的作用,就是利用這種兩分法,把兩個漢字配合起來表示一個新的字音。上一個字表示新字音的聲,下一個字表示新字音的韻。例如”收”字的反切是”式州切”,式字表收字的聲,州字表收字的韻。也就是說,反切上字是只取其聲,下字是只取其韻和調,用上字的聲和下字的韻調配合起來表示被切字”收”字的音。

由於韻書採用反切來注音,它就不能不按照反切構成的基本原理——聲、韻的兩分、兩拼,來分析和安排字音,而這種分析恰好與韻文格律的運用特點相合——同韻、同調的字可以通押,韻和調是結合在一起的。韻書的编排貫串以調分卷、用調統韻、用韻統聲的原則,這與在具體應用反切注音時以同調、同韻之下的”小韻”(區别聲母)爲注音單位加注反切的作法,二者之間配合得相當巧妙,做到簡而有當,這實在是前人在编纂韻書時所取得的出色成就。

由前面的敍述可知,韻書就是按照韻文可以在一起押韻的”韻”來編排字音,及用聲和韻兩分、兩拼的反切來標注字音的字音總集。它服務於前人查閲字音、了解字義、檢用韻脚字的需要,具有工具書的性質。它的製作,對當時來説,有服務於語文工作的實用價值;對後代來説,爲後人研究古代字音、字義提供了寶貴的資料,有歷史研究的價值。由此可見,這一類韻書,值得我們現在加以認真的研究和充分的利用。

——選自李新魁著《漢語音韻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