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廣韻》的作者
韻書起於魏晉,而盛於南北朝,據謝啟昆《小學考》所載魏晉南北朝的韻書共有魏李登《聲類》、及晉呂靜《韻集》等二十七種之多。韻書是互相增補,其分韻合韻也是互相影響的,因此要講求《廣韻》的作者,對於《廣韻》以前的韻書,也應該有所了解。
李登的《聲類》,是「以五聲命字,不立諸部」(見封演聞見記),到晉代的呂靜作《韻集》,倣《聲類》之法,就「宮商角徵羽各為一篇」(見陳鱣《韻集敘錄》),雖沒有四聲的名目,確已有分列的韻部,因為在故宮博物院藏唐寫本《刊謬補缺切韻》,與巴黎國家圖書館所藏敦煌唐寫本《王仁煦刊謬補缺切韻》二種殘卷的韻目下,附注某部與呂同,可以證明呂書已有韻部,由此也可見韻書是逐漸增訂而成的。到了隋代陸法言等作《切韻》,集前人韻書的大成。《切韻》是由陸法言撰本,儀同三司劉臻、外史顏之推、著作郎魏淵、武陽太守盧思道、散騎常侍李若、國子博士蕭該、蜀王諮議參軍辛德源、吏部侍郎薛道衡等八人同撰集。今《廣韻》卷首載《切韻》序文,說明《切韻》的撰集經過:
「昔開皇初,有儀同劉臻等八人,同詣法言門宿,夜永酒闌,論及音韻,以今聲調旣自有別,諸家取捨亦復不同,吳楚則時傷輕淺,燕趙則多傷重濁,秦隴則去聲為入,梁益則平聲似去。又支脂魚虞共為一韻,先仙尤侯俱論是切,欲廣文路,自可清濁皆通;若賞知音,即須輕重有異。呂靜《韻集》,夏侯該《韻略》,陽休之《韻略》,周思言《音韻》,李季節《音譜》,杜臺卿《韻略》等,各有乖互,江東取韻與河北復殊,因論南北是非,古今通塞,欲更捃選精切,除削疏緩,蕭顏多所決定,魏著作謂法言曰:向來論難,疑處悉盡,何不隨口記之,我輩數人定則定矣。法言即燭下握筆,略記綱紀,博問英辯,殆得精華,於是更涉餘學,兼從薄宦,十數年間,不遑修集,今返初服⋯⋯遂取諸家音韻、古今字書,以前所記者,定之為切韻五卷。」
《切韻》一書,是中國聲韻學上最偉大的著作,唐代孫韻據陸氏書,而有《唐韻》之作。今《聲類》、《韻集》久已亡佚,而《切韻》、《唐韻》皆殘缺不完,僅宋代的《廣韻》尚能保存。
《廣韻》一書,雖序次分合,不盡依陸氏韻目,但大體承襲隨唐以來的部目。《廣韻》的卷首載陸孫二序,並載隨唐撰集人名氏,及增字諸家如郭知玄、關亮、薛峋、王仁煦、祝尚丘、孫愐、嚴寶文、裴務齊、陳道固等,可見《廣韻》一書,是累集隨唐諸家而成的。
《廣韻》本名切韻,王應麟玉海卷四十五:「景德四年十一月戊寅,崇文院校定《切韻》五卷,依九經例頒行。祥符元年六月五日,改為《大宋重修廣韻》。」廣韻的命名,原來孫恤的唐韻,亦稱切韻,廣切韻,或簡稱為廣韻。所以《廣韻》一書,與切韻、唐韻,只是代有增益與分合的不同而已。
至於景德時重修廣韻者的名氏,廣韻不載,見於《集韻》韻例:「先帝(真宗)時,令陳彭年、邱雍因法言韻,就為刊益。」王應麟《玉海》卷四十五、陳振孫《書錄解題》、及《宋史·藝文志》所言略同。
乙、《廣韻》的內容
廣韻共分五卷,以平上去入為四,但平聲字多,又分上下,析為二卷,故為五卷。所列韻目,平聲五十七,上聲五十五,去聲六十,入聲三十四,共二百零六韻。以韻目為緯,而全書二萬六千一百九十四字悉歸入其中。
平上去入,是因一音之留聲有長短而分為四,如東董送屋、鍾腫用燭、江講絳覺,以四聲相承,為一音之變。平聲有五十七韻,而上聲僅五十五韻者,以冬韻之上止有「潼𪁒䏵」三字,遂附于鍾上之腫韻中;臻韻之上止有「𧤛𣓀齔」三字,附于殷上之隠韻中,遂少二韻,實際上仍是五十七韻。去聲六十韻者,多祭泰夬廢四韻,而臻韻去聲無字。若就平聲五十七韻,加去聲祭泰夬廢四韻,則為六十一韻。此六十一韻中,陰聲二十六韻,陽聲三十五韻,《廣韻》之入聲專附陽聲,但因痕韻之入聲止有「麧𥝖齕紇淈」五字,遂附于魂之入聲沒韻中,故入聲僅有三十四韻。
江永《四聲切韻表》凡例曰:「《廣韻》本之唐,唐又本之隋,其原蓋自六朝創之。」又於古韻標準例言曰:「古韻旣無書,不得不借今韻離合以求古音。」可見《廣韻》之中實包括魏晉唐宋間的語音,可作考定魏晉唐床音系的根據。自黃季剛先生以《廣韻》上證周音漢音,於詩經押韻、楚辭押韻,及其他群經諸子有韻之文,相印證,考定古聲十九紐、古韻二十八部,歷歷不爽絲毫,世人遂知周音漢音亦賴廣韻以存。其他如宋元以來講求等韻及韻攝者,也無不以《廣韻》為其依據。此外,《廣韻》又能增益字書之未備,並釐正字體,又不僅是聲韻的專書,也是文字訓詁的寶典。所以朱彝尊在《重刊廣韻》序中說:「幸而《廣韻》僅存,則天之未喪斯文也。」潘耒也說:「此書之作,不專為韻也,取《說文》、《字林》、《玉篇》,所有之字而畢載之,且增益其未備,釐正其字體,欲使學者一覧而聲音文字包舉無遺。故《說文》、《字林》、《玉篇》之書,不可以該音學;而《廣韻》一書,可以該六書之學,其用宏矣。」(見《重刊古本廣韻》序)《廣韻》的內容的價值,由此可見。
丙、《廣韻》的條例
《廣韻》的條例,前人討論及者,為《廣韻》分韻的條例及研究《廣韻》時的切語系聯條例。
《廣韻》分韻的條例,錢玄同先生以為其故有四:
㈠平上去入之分。
㈡陰聲陽聲之分。
㈢開齊合撮之分。
㈣古今沿革之分。
又說:「第一、二、三、四項幾已應分盡分矣。(惟東戈二韻,兼有本韻及變韻。依第四項之例,應將東戈合分二韻,方合。)至第三項之分,分者雖間有之(如寒開桓合分二韻,痕開魂合而分二韻)而未分者尚多。(大抵以開合二等併在一韻,齊撮二等併在一韻,換言之,則洪音與洪音同韻,細音與細音同韻也。然洪細同韻,亦間有之,如麻韻、庚韻,皆一韻兼有開齊合撮四呼是也。)」(《文字學音篇》)可見《廣韻》分韻雖有四例,其中尚多分韻未盡處。
至於「古今沿革之分」,《廣韻》是沿襲《切韻》的,陸法言在《切韵》序中說「古今通塞、南北是非」、說「剖析豪釐,分別黍累」即是《切韻》分韻的條例。《廣韻》一秉《切韵》意旨,故錢氏所謂的「古今沿革之分」,實在是包括了「南北方音之分」的。因此在「古今沿革之分」中又可分為四例:
㈠古同今變者,據今而分。
㈡今同古異者,據古而分。
㈢南同北異者,據北而分。
㈣北同南異者,據南而分。
以上是《廣韻》分韻的條例,綜而言之,則四聲、陰陽、開合等呼者,是《廣韻》分部所根據的音理;而古今沿革與南北異變者,是《廣韻》分部所依據的事實。
至於《廣韻》切語系聯的條例,則是陳蘭甫氏研究所得,雖非《廣韻》原書所有,然於研究《廣韻》最為有用,凡《廣韻》一書的聲韻類別,莫不可藉系聯而得,茲附錄於後:
「切語上字與所切之字為雙聲,則切語上字同用者,互用者,遞用者,聲必同類也,同用者,如冬都宗切,當都郎切,同用都字也;互用者,如當都郎切,都當孤切,都當二字互用也;遞用者,如冬都宗切,都當孤切,冬字用都字,都字用當字也,今據此系聯之為切語上字四十類。
切語下字與所切之字為疊韻,則切語下字同用者,互用者,遞用者,韻必同類也。同用者如東德紅切,公古紅切,同用紅字也;互用者如公古紅切,紅戶公切,紅公二字互用也,遞用者如東德紅切,紅戶公切,東字用紅字,紅字用公字也,今據此系聯之為每韻一類二類三類四類。
《廣韻》同音之字,不分兩切語,此必陸氏舊例也,其兩切語下字同類者,則上字必不同類,如紅戶公切,烘呼東切,公東韻同類,則戶呼聲不同類,今分析切語上字不同類者,據此定之也。
上字同類者,下字必不同類,如公古紅切,弓居戎切,古居聲同類,則紅戎韻不同類,今分析每韻二類三類四類者,據此定之也。
切語上字旣系聯為同類矣,然有實同類而不能系聯者,以其切語上字,兩兩互用故也,如多得都當四字聲本同類,多得何切,得多則切,都當孤切,多與得、都與當兩兩互用,遂不能四字系聯矣。今考《廣韻》一字兩音者,互注切語,其同一音之兩切語,上二字聲必同類,如一東凍德紅切,又都貢切,一送凍多貢切,都貢多貢同一音,則都多二字實同一類也。今於切語上字不系聯而實同類者,據此以定之。
切語下字旣系聯為同類矣,然亦有實同類而不能系聯者,以其切語下字兩兩互用故也,如朱俱無夫四字韻本同類,朱章俱切,俱舉朱切,無武夫切,夫甫無切,朱與俱、無與夫,兩兩互用,遂不能四字系聯矣。今考平上去入四韻相承者,其每韻分亦多相承,切語下字旣不系聯,而相承之韻又分類,乃據以定其分類,否則,雖不系聯,實同類耳。」(《切韵考》卷一)
陳氏的《廣韻》切語用字的條例,黃季剛先生曾稱讚說:「往者古韻、今韻、等韻之學,各有專家,而苦無條貫,自番禺陳氏出,而後《廣韻》之理明,《廣韻》明,今古之音盡明,而後等韻之糾紛始解。」(《聲韵略說》)由此可知陳氏系聯條例的眞價值。
——選自林尹編著《訓詁學概要》